济南市友谊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标准
1. 积极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,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强;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,工作扎实,教学成绩显著;积极参加学校创建各项活动,成绩突出。
2.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。
3.勇于创新、善于钻研、积极进取、严谨执教,热情服务,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,良好的职业素养。
4.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、学校、同事的关系,团结友爱,助人为乐,弘扬正气,敢于批评不良行为,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。
5.清正廉洁、秉公办事,作风正派,无以权谋私、以职谋利行为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行为。
6.家庭氛围健康和谐,言谈举止文明,邻里和睦相处,社会、家长、学生评价好。